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
游艇会yth0044印发《河南省省级高等教育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教育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教育局,航 空港区财政审计局、教育局,各县(市)财政局、教育局,省直
有关单位:
为规范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游艇会yth0044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 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315号)、 《河南省省级财
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要求,河南省财政
厅、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