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游艇会yth0044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豫工院教〔2017〕21号)要求,经领导研究,决定对教研室及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调整
1.新增教研室
专业教研室:专业招生一年以上,在校生50人以上且具有5名及以上教师(含校内专、兼职老师)。
课程教研室:全校公共基础课程根据课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按照一门课程或几门相近课程组成课程群的模式设置。
2.合并教研室
专业已停招但有在校生的教研室与相近专业教研室合并。
3.撤销教研室
专业已停招且无在校生的教研室。
二、教研室成员调整
1.新增的教研室成员:新进教师或未编入教研室的教师。
2.调整的教研室成员:已离职或已退休的教师,需调离当前教研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换教研室的教师。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保证教学运行正常的基础上,确保各教研室生师比在合理范围内,同时考虑模块化教师团队的建设。
2.新增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应填写《教研室设置申报表》(见附件1)和《教研室主任审批表》(见附件2)。
3.更换教研室主任的教学单位,应经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后方可执行。
4.教研室成员调整为本单位内部调整应填写教学单位内部教研室成员调整统计表(附件3),跨教学单位调整应填写跨教学单位教研室成员调整统计表(附件4)。
5.2019年各教研室成员以2019年8月23日OA办公系统通知公告模块发布的“游艇会yth0044公布教学单位教研室成员的通知”为准,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14日前把本单位教研室及成员调整材料的纸质版(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提交至教务处1109,电子版发送至hngyjwcjxk@163.com。
6.教研室设置及调整期间,原教研室正常开展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