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为切实提高教师实践技能水平,根据《游艇会yth00442015年实践教学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工院办〔2015〕14号),12月底前教务处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为讲师的专业教师进行考核(专、兼职教师),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人社部高级工标准对全院讲师职称教师分专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本专业对应的高级工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两部分。
二、考核安排
第一阶段: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工种的相关院(系)(机械工程学院、机电自动化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应用化工系)。
第二阶段:由行业协会组织考核工种的相关院(系)(城市建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
三、考核结果
1.考核通过者颁发人社部高级工证书。
2.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挂钩。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在12月10日前把教师所考工种报教务处。
2.无论有无高级工证书,均需参加此次考核。
3.希望参加考核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
4.其他事宜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人事处
2015年12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