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游艇会yth0044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教育部游艇会yth0044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 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要求,进一步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河南省教育厅于2023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户口迁移、档案转递未尽事宜,后续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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