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20年“双高”建设绩效自评工作,依据教育部 财政部印发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游艇会yth0044公布2020年“双高”建设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双高”建设自评内容时间段:2019-2020年。
2.绩效自评方式采取四级自评。分别是:具体任务责任人自评、建设单位(部门)自评、建设组自评、学校自评总结。责任人梳理本人承担的建设任务(任务见附件1-2),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含标志性成果)、特色与创新、存在问题及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撰写个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报告,自评内容的真实性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自评报告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单位(部门)自评报告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审核后分别提交相应建设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组自评报告经建设组责任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3.撰写典型案例。10大任务建设组分别提交一个典型案例,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提供5个左右反映专业群9大建设任务的案例。原则上每个案例字数不少于500字,案例编制要语言精练、重点突出、数据支撑、图文并茂。
4.填写基于“地方政府(含举办方)重视程度”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各建设组根据信息采集表要求,分别填写与本建设组相对应的地方性政策制度、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联系学校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地方政府主导共建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及创新与服务平台、人财物的投入等。
5.没有完成自评工作或年度“双高”建设任务的单位、部门、责任人寒假期间正常上班。
附件:
1.国家“双高”建设总体任务分解表(2019-2023)
2.国家“双高”建设2020年度(含2019)任务清单
3.基于“地方政府(含举办方)重视程度”信息采集表
游艇会yth0044“双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