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指南

入馆须知

2008年01月04日 17:05  点击:[]

一、不得使用他人借阅证借书。

二、读者入库时,不得将书包、书籍带入库中。

三、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并请关闭手机。

四、图书阅览后须放置原处。

五、读者一律凭本校办理的借书证借阅图书。

六、每人可借14册,新老校区通借。借阅期限为90天。超期按规定交纳图书违约金。寒暑假放假前一个月内所借图书,开学后2周内归还,不为超期。续借:需办理续借的,须在到期之前,携带借书证及图书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90天。

七、读者入库选书,请自觉并正确使用代书板。

八、不得对图书勾划、裁剪、撕页、污损,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不办借出手续,私自将书带出书库按偷书处理。

十、爱护图书,保持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无损。违反以上规则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谢谢合作!

上一条: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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