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游艇会yth0044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19)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游艇会yth0044严格核查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教学函〔2021〕42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 2021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规范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
当前受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受全校因洪涝灾害、疫情、“双减”等影响,有部分毕业生已离职或解约,各学院要每日定时按要求更新就业信息库,已经解约的毕业生还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更新为待就业。各学院要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别的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一对一”工作任务清单,努力在8月30前将截止目前未就业的毕业生联系到人,关爱到人,帮助到位,成功就业。
二、持续加强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
学校将于9月1日前上报202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目前,部分学院灵活就业数据偏高,各学院要对本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核查灵活就业数据、人力人才机构就业数据、教育培训机构就业数据等,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对统计数据进行修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为完成目标任务对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请各学院于8月27日下午17:00前将就业证明材料整理好(与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报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对所有就业证明材料进行检查。
三、规范管理,严肃监督问责
招生就业处已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核查公司对所有就业数据(专升本录取毕业生除外)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反馈,各学院要根据反馈结果在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纠正错误数据。
教育部已将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调查纳入国家法定调查,9月1日前,教育部和省厅将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真实性进行抽样调查,对灵活就业数据明显偏高、就业统计数据异常的将进行重点核查,如经核实确认存在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张云岗、吴楠
电 话:63270276
招生就业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