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会yth0044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的紧急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6-06-21

各院(系):据新浪网、大河网、南阳晚报、南都晨报等新闻媒体报道,我市白河溺水事件频频发生,在近期短短9天内7人因游泳、戏水意外溺水身亡(见附件1)。近期,我市气温快速升高,甚至了出现了三十六七度左右的高温天气,这意味着又到了一年一度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的始发期,也到了组织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的关键期。为防止学生下河游泳发生意外事故,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现将游艇会yth0044禁止学生下河游泳及防溺水工作要求如下:

一、迅速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从通报的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特别是结合近年来我院出现的溺水事件,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等传统载体以及QQ工作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切实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工作

我院地邻白河市区北段,市区白河北段河道因采沙水深流急,水面与水下温度反差大,而且两岸青苔滑腻,学生一旦下河游泳,人身安全将会受到严重威胁,因此,全院师生员工都要高度重视禁止学生下河游泳工作,各院(系)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切实加强对本系学生的管理与督查工作,发现学生下河游泳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

三、签订禁止下河游泳的诚信承诺书

全体学生都必须与本院(系)签订禁止下河游泳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自觉遵守。学生违反承诺,擅自下河游泳造成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责任。凡不履行承诺,擅自下河游泳的学生,一经查实,要本着批评从严,处理从严的原则,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配合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退学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预案

各院(系)要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各部门各单位、院(系)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等集体校外活动要按要求、按程序报批备案,明确学生集体校外活动的具体要求、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原因,并做好登记。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遇有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学院相关工作预案进行妥善处理。

禁止学生下河游泳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院的安全稳定,各系都要把禁止学生下河游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院师生员工都要关注禁止学生下河游泳问题,齐抓共管,一旦发现有学生下河游泳,要当即予以劝阻、制止,并立即报告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