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游艇会yth0044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工作要求,近年来,各学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高质量充分就业毕业生典型。为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之星”及“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10日
二、评选范围
就业创业之星:学校近10年毕业生
创新之星:全校在校学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包含两个类别:就业创业之星和创新之星。
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就业创业之星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就业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表现良好,重点关注但不限于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应征入伍、重点行业领域等高质量就业典型。
3.工作突出。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同事广泛认可。
毕业生应为表现优秀的毕业10年内大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类。
1.基层就业类: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西部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城乡社区专项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和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地方基层项目,并做出突出成绩的。
2.自主创业类:在校或毕业时选择恰当的项目从事自主创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单位已在工商部门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
3.应征入伍类:积极应征入伍、投身国防,尤其是在条件艰苦的地区和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
4.重点行业领域就业类:在军工及民口配套行业、国家重大工程就业,在服务乡村振兴、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领域实现高质量就业的。
(二)创新之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
2.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3.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4.市级以上创新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优先;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者优先;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方案创意设计、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优先;创新发明被企业采纳转化的学生优先。
5.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2)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或曾主持省级以上课题;
(4)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四、名额分配
(一)就业创业之星
学院 |
名额 |
机械工程学院 |
≧5 |
汽车与航空工程学院 |
≧3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5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4 |
经济贸易学院 |
≧7 |
文化旅游与国际教育学院 |
≧6 |
测绘环保工程学院 |
≧2 |
(二)创新之星
每个学院推荐1-2名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hngyjy2024@163.com。同时提交“就业创业之星”和“创新之星”汇总表。
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5。
(一)“就业创业之星”申请材料
1.游艇会yth0044“就业创业之星”推荐表;
2.游艇会yth0044“就业创业之星”事迹材料;
3.相关图片、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自主创业类别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二)“创新之星”申请材料
1.游艇会yth0044“创新之星”推荐表;
2.游艇会yth0044“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3.相关图片、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学院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发掘典型案例。
2.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平台,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印 田野 联系电话:0377-63210238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2月19日
说明:各地方校友会如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请联系各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填报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