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游艇会yth0044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3〕11号)要求,根据我院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人事处办公室1320
二、个人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人事处统一提供)。
各类证书复印件(B5型纸单面复印或缩印)
三、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0月31日至11月8日。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4、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
6、 “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2013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交与其网上报考时的同底照片)。
9、申请人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请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相关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规范填写并送交人事处。
10、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3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12.由于学校无法统一查看申报人员信息,请各位申报人员认真细致填写个人信息,一旦出错,后果自负。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上交材料时一并上缴测试费260元。
2.教育理论成绩合格证、体检表及个人材料中第8项在人事处1320办公室领取。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按模板填写、固定规格打印。个人材料用档案袋装,一人一袋。相关表格请参照相关样表填写。按照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要求,认定表格需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不合格。
4.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要求》。
附件:《游艇会yth0044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3年11月1日